亮剑之三国:铁血独狼李云龙李默最新完结小说推荐_全集免费小说亮剑之三国:铁血独狼李云龙李默

亮剑之三国:铁血独狼

作者:一直在看书
主角:李云龙,李默
来源:fanqie
更新时间:2026-02-06 12:03:04

小说简介

幻想言情《亮剑之三国:铁血独狼》,讲述主角李云龙李默的甜蜜故事,作者“一直在看书”倾心编著中,主要讲述的是:,是李云龙自已扣动的扳机。,对面的鬼子少佐眉心多了个血洞,倒在地上抽搐了两下便没了动静。可与此同时,一把三八式步枪的枪尖也穿透了他的胸膛,温热的血顺着枪杆往下淌,糊住了他握枪的手。“团长!”,李云龙想回头笑一笑,告诉弟兄们“老子没给独立团丢脸”,可喉咙里涌上的血沫堵住了所有话。他能感觉到生命力在飞速流逝,胸口的剧痛像火烧一样蔓延全身,眼前的硝烟、战友的身影、鬼子的尸体,都渐渐模糊成一片猩红。“亮剑...

精彩内容


,是李龙已扣动的扳机。,对面的鬼子佐眉多了个血洞,倒地抽搐了两便没了动静。可与此同,把八式的枪尖也穿透了他的胸膛,温热的血顺着枪杆往淌,糊住了他握枪的。“团长!”,李龙想回头笑笑,告诉弟兄们“子没给独立团丢脸”,可喉咙涌的血沫堵住了所有话。他能感觉到生命力飞速流逝,胸的剧痛像火烧样蔓延身,眼前的硝烟、战友的身、鬼子的尸,都渐渐模糊片猩红。“亮剑……亮剑……”,这是他辈子的信条,就算死,也得是亮着剑死的。意识沉入暗的后刻,他仿佛到了独立团的弟兄们,到了秀琴,到了赵刚,嘴角带着丝笑意,彻底失去了知觉。,阵钻的寒冷和剧痛把他从混沌拽了回来。“……他娘的疼!”
李龙想骂娘,可,却只发出了声沙哑的呻吟。他费力地睁眼,首先感受到的是刺骨的冷——是方冬的干冷,是带着湿气的、能钻进骨头缝的冷。细密的雨丝打脸,凉得他个哆嗦,鼻腔涌入股浓烈的腥臭,混杂着腐、烂泥和某种知名的霉味,呛得他忍住剧烈咳嗽起来。

“咳……咳咳!”

咳嗽牵动了胸的伤,是枪伤那种尖锐的灼痛,而是种钝重的、弥漫身的酸痛,像是被用钝器揍了顿,又像是饿了几没饭的虚脱感。他艰难地转动脖子,清了已所处的境,瞬间愣住了。

没有医院的墙,没有战友的脸庞,更没有鬼子的尸。他躺片枯的草堆,身是湿冷黏腻的泥土,周围横七竖八地躺着几具早已僵硬的尸。有的尸衣衫褴褛,露出的皮肤布满伤痕和冻疮;有的尸已经始腐烂,蛆虫腐扭动,苍蝇嗡嗡地群盘旋,那股令作呕的腥臭,正是从这些尸散发出来的。

这是……葬岗?

李龙的脑子“嗡”的声,像是被重锤砸了。他意识地抬摸向胸,那没有枪伤,只有片淤青,还有些隐隐作痛。他低头向已的,这陌生得让他惊——皮肤粗糙,布满了细的伤和茧,指甲缝嵌着泥垢,指关节有些红肿,根本是他那握了几年枪、能准扣动扳机的。

他再向已的身,穿的是独立团的灰布军装,而是件浆洗得发、打了几个补的粗布官服,料子粗糙坚硬,磨得他的脖颈和腕生疼。腰间没有悉的驳壳枪,只有把锈迹斑斑的短刀,刀鞘已经朽坏,轻轻碰,铁锈就簌簌往掉。左紧紧攥着什么,他费力地松,掌是只缺了个子的陶土碗,碗底残留着半块发变硬的糙饭,混着草屑和泥土,散发着淡淡的霉味。

“这……他娘的是怎么回事?”

混,数陌生的记忆碎片如同决堤的洪水,猛地涌入他的脑。

原主名李默,是鹿县的名书佐吏,年方二,子耿直,甚至有些迂腐。这是汉末年,鹿张角兄弟领着巾贼起义,。官府腐败透顶,县尉为了讨巾渠帅,逼着姓交粮交款,搜刮得民聊生。原主去,几次劝县尉留,却被安了个“敌巾”的罪名,打了顿后扔到这葬岗,想让他生灭。

记忆,有原主被衙役拖拽的挣扎,有被棍棒抽打的剧痛,有被扔进葬岗的绝望,还有对活去的本能渴望。那股深入骨髓的恐惧和助,像针样扎着李龙的。

他李龙,是八路军独立团团长,是从死堆爬出来的硬骨头,打鬼子、拼,什么风浪没见过?可此刻,面对这陌生的、虚弱的身、随可能到来的危险,他次感觉到了丝茫然。

争霸?狗屁!

要紧的,是活去!

冷雨越越,打湿了他的头发和衣衫,顺着脸颊往淌,冻得他浑身发。腹更是饥肠辘辘,饿得他头晕眼花,那半块发的糙饭,此刻他眼竟像是山珍味。

“行……得先找的,找个地方躲起来。”

李龙咬着牙,用尽力撑起身。刚站稳,腿就软了,这具身实太虚弱了,刚才的咳嗽几乎耗尽了他所有力气。他扶着身边棵枯树,缓了儿,才勉稳住身形。

远处隐约来蹄声,还有男的呵斥声和的哭嚎声,越来越近。李龙紧——是巾贼!原主的记忆,这些贼寇烧抢掠,恶作,落到他们,比死还难受。

他敢耽搁,弯腰趴草丛,借着尸和荒草的掩护,翼翼地观察着周。蹄声是从西南方向来的,概有几个,听声音还带着酒气,应该是刚劫掠完回来。

“他娘的,点子有点多,能硬刚。”

李龙眯起眼睛,脑子飞速盘算着。他寸铁(那把锈刀跟废铁差多),身虚弱,硬拼就是死。独立团的规矩,打得过就打,打过就跑,保存实力重要。

他趁着雨雾的掩护,猫着腰,葬岗的尸堆慢慢挪动。每步都走得轻,生怕发出点声响。他找能的西,能用来防身的家伙,还有能躲的地方。

很,他具穿着兵卒服饰的尸旁边,找到了个的麻布袋。打,面装着半袋风干的粟米,硬邦邦的,却散发着粮食的气。李龙眼睛亮,赶紧把袋揣进怀,又那具尸的腰间摸了摸,摸到了把还算锋的短匕,沉甸甸的,感错。

“家伙,这有家伙事儿了。”

他把短匕藏进袖,又捡起地块磨得尖锐的石头,握。完这切,蹄声越来越近,已经能隐约到远处的了。李龙敢再停留,转身就朝着葬岗后面的密林跑去。

泥泞的道路让他跑得磕磕绊绊,冰冷的雨水和汗水混起,顺着后背往淌。他敢回头,只知道个劲地往前跑,耳边只有已粗重的喘息声和身后越来越远的蹄声。

跑了概半个辰,他实跑动了,扶着棵树喘气。密林的树木很密,枝叶遮蔽,雨丝很难打进来,总算有了个暂安的地方。

他靠树干,缓了儿,才感觉力气稍恢复了点。腹的饥饿感越来越烈,他从怀掏出那个麻布袋,倒出几粒粟米,进嘴嚼了起来。粟米又干又硬,硌得牙疼,可他还是吞虎咽地着,点点地咽去,聊以充饥。

了几粒粟米,稍垫了垫肚子,李龙才感觉脑子清醒了些。他着的缺角破碗,又摸了摸怀的粟米和袖的短匕,眼渐渐坚定起来。

他知道已为什么来到这个鬼地方,也知道独立团的弟兄们怎么样了,更知道未来是什么样子。但他知道,他是李龙,是那个服输、怕死的李龙。

的目标很简:活去。

先找个安的地方落脚,再想办法弄点的,把身养壮,然后……再慢慢琢磨这该怎么闯。

冷风吹过密林,树叶沙沙作响,像是低语。李龙紧了紧的短匕,眼闪过丝悉的锐。

管是鬼子,还是巾贼,管是战场,还是汉末,想要活去,就得亮剑。

只过这次,他的剑,是为了生存而亮